據(jù)駿意玩具研發(fā)公司 了解,2018年3月5日,哥倫比亞衛(wèi)生和社會保障部發(fā)布了2018年第686號決議,為14歲以下的兒童制定新的玩具及其配件規(guī)范。
這項新法案已取代2008年第3388號決議關于玩具及其部件和配件的衛(wèi)生要求以及根據(jù)2015年第3117號決議修訂的合規(guī)評定要求。
新法包含以下內容:
本規(guī)定適用于屬于協(xié)調關稅表編碼9503.00.10.00、9503.00.22.00、9503.00.28.00、9503.00.29.00、9503.00.30.00、9503.00.40.00、9503.00.91.00、9503.00.92.00、9503.00.93.00、9503.00.94.00、9503.00.95.00、9503.00.96.00、9503.00.99.10、9503.00.99.90和9505.90.00.00的玩具和配件
上述編碼不是排他性的,因為還需要考慮產(chǎn)品特性
將哥倫比亞技術標準(NTC)或其(可接受的)等價物用于機械和物理特性、某些元素的易燃性和遷移。值得注意的是,對19種可溶元素的限制要求與法規(guī)(EU)6811/2013(鋇)和指令2012/7 /EU(鎘)修訂的指令2009/48/EC基本相同。
限制三歲以下兒童玩具中的六種鄰苯二甲酸鹽(BBP、DBP、DOP或DEHP、DNOP、DINP和DIDP)
采用方案1b,4或5并符合NTC-ISO/IEC 17067的產(chǎn)品認證
2018年第686號決議將于2019年3月5日生效。在此日期前,玩具必須符合2008年第3388號決議和2015年第3117號決議規(guī)定的合規(guī)評定要求。
表1總結了19種元素的機械和物理特性、易燃性和遷移量的可接受標準的要點。
哥倫比亞玩具制定新的玩具法規(guī),需要引起玩具企業(yè)的注意,并針對自身產(chǎn)品的玩具設計進行調整。